政策速遞丨中共中央、國務院首次系統部署: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8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意見圍繞5大領域、3大環節部署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是中央層面首次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進行系統部署。
一、總體要求及主要目標
總體要求
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為引領,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健全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l 工作中要做到:
l 堅持全面轉型。
l 堅持協同轉型。
l 堅持創新轉型。
l 堅持安全轉型。
主要目標
到2030年,重點領域綠色轉型取得積極進展,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減污降碳協同能力顯著增強,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支持綠色發展的政策和標準體系更加完善,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
到203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基本建立,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廣泛形成,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取得顯著進展,主要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經濟社會發展全面進入綠色低碳軌道,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美麗中國目標基本實現。
二、主要任務
五大領域
1構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空間格局
(一)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健全全國統一、責權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健全海洋資源開發保護制度。
(二)打造綠色發展高地。加強區域綠色發展協作,統籌推進協調發展和協同轉型,打造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增長極和動力源。
2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
(三)推動傳統產業綠色低碳改造升級。以國家標準提升引領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建立健全產能退出機制;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
(四)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培育有競爭力的綠色低碳企業;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
(五)加快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推進產業數字化智能化同綠色化的深度融合;推動各類用戶“上云、用數、賦智”;推動綠色低碳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3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六)加強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深入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加快油氣勘探開發與新能源融合發展。
(七)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潔能源基地建設,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因地制宜開發新能源,推進氫能“制儲輸用”全鏈條發展。
(八)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智能電網,加快微電網、虛擬電廠、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深化電力體制改革,進一步健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體制機制。
4推進交通運輸綠色轉型
(九)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構建綠色高效交通運輸體系;大力推進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發展;優化民航航路航線。
(十)建設綠色交通基礎設施。推進既有交通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設一批低碳(近零碳)車站、機場、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加快建設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
(十一)推廣低碳交通運輸工具。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鼓勵凈零排放船用燃料研發生產應用。
5推進城鄉建設發展綠色轉型
(十二)推行綠色規劃建設方式。在城鄉的規劃、建設、治理各環節全面落實綠色轉型要求。推廣綠色建造方式,優先選用綠色建材,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
(十三)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級制度;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節水降碳改造,推廣先進高效照明、空調、電梯等設備。
(十四)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實施農業農村減排固碳行動,優化種養結構,推進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減量增效;因地制宜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
三大環節
6實施全面節約戰略
(十五)大力推進節能降碳增效。推動重點行業節能降碳改造,加快設備產品更新換代升級;構建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探索開展項目碳排放評價;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節能降碳管理機制,推廣節能降碳“診斷+改造”模式,強化節能監察。
(十六)加強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發展節水產業,建設節水型社會。
(十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深入推進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推廣資源循環型生產模式,大力發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
7推動消費模式綠色轉型
(十八)推廣綠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費方式;開展綠色低碳全民行動。
(十九)加大綠色產品供給。加強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體系建設,完善能效、水效標識制度,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和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
(二十)積極擴大綠色消費。健全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優化政府綠色采購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綠色供應鏈,帶動上下游企業協同轉型;鼓勵企業采取“以舊換新”等方式,引導消費者購買綠色產品。
8發揮科技創新支撐作用
(二十一)強化應用基礎研究。建立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的預測、發現、評估和預警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夯實綠色轉型智力基礎。
(二十二)加快關鍵技術研發。推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統籌強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參與相關國家科技計劃。
(二十三)開展創新示范推廣。實施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完善綠色低碳技術評估、交易體系和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信息來源:新華社